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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7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8-30 09:20:06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根据委机关党委要求,自己积极参加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并在学习教育环节参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等活动,系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7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7篇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篇1

      根据委机关党委要求,自己积极参加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并在学习教育环节参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等活动,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等相关文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聆听领导廉政教育报告等,自己心灵深处受到很大启发,接受了一次全面的、深刻的教育,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在检视整治环节,我重点围绕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方向措施。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一是信仰缺失。一直以来,自认为对共产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的,但随着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和身边各种腐败现象的影响,有时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产生过怀疑,认为共产主义比较久远,不是我们这一代人能看得到的,只要干好当下的事就行了,信仰不信仰无关紧要;有时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失,加上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多是运用政策法规,与马克思主义关联不大。二是自我要求不严。有混同于一般群众的现象,大家在一起摆谈阔论的时候,对一些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迷信的盲论视而不见、不加以抵制,有时甚至参与附和。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一直以来,自己忠诚于“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通过反思,还存在不足。一是执行纪律还有疏忽的地方。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遵守和执行也是坚决的,但对照党章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发现自己还有疏忽的地方。比如,在去年年初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虽然对报告事项在事前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实,但个别事项由于时间较长,没有回忆起来和核实梳理到位,因此在登记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漏报上世纪九十年代持有XX股份问题。二是贯彻上级指示有偏差。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暑过程中,有时头脑“发爆”、想当然,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比如,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但有时在为领导决策服务时,提出要搞“手抄党章”“背诵法规”这种不切实际的意见,被领导批评纠正。三是有时存在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现象。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是坚定的,是坚决支持的,但有时在与同志们讨论话题时,不经意间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进行妄议。比如,党中央判断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自己有时认为现在每天网上报道的落马贪官这么多,这个判断是不是过早。实际上这种想法只是“断章取义”,没有领会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问题上的判断是:“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有时存在奉行“好人主义”现象。在单位里,有时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遇到矛盾线着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比如,X年X月在参与办理XX案件中,涉案人员的案情比较轻,按照相关纪律法规,理应受到XX处分,但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大家心里都知道涉案人员背景不一般,又是身边的熟人,自己就首先提出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这种思想和做法就是不敢坚持原则的表现。二是有时不敢动真碰硬。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不良现象不敢主动上前提醒打招呼,有听之任之的现象。比如单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经常与一些老板“勾肩搭背”、吃吃喝喝,但自己只是报着是猜测、没有真凭实据的心理,也就没有去扯袖子、提醒打招呼。三是有时存在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现象。在从事纪检监察过程中,有时不以事实不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根据不同对象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执法不公的现象。比如,去年在处理两起同样性质的酒驾案件过程中,因一起案件的涉案人员是同事的亲戚,事前打过招呼,所以在处理结果上要轻一些。尽管处理结果都在“弹性”范围内,但作为一名执纪人员,自感有失公平。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一是偶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长期性认识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时把规定精神抛在脑后忘掉,不自觉就出现了违反规定精神的行为。比如,有时认为只要不失大体、不影响大局,就应邀请参加了一些吃请,认为只要不是影响办案执纪的,吃一吃、喝一喝,不会伤大雅,不影响工作。二是存在形式主义。作为党风政内监督室负责人,平时理应加强对室内人员进行严格教育管理,但有时认为工作忙,就疏于管理,一些工作形成摆设、搞形式。比如,每年要对科室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自己安排下面的人去做,对上报的风险点不加以研究和分析就签字认可。三是存在官僚主义。虽一直在努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所想所盼,解决实际问题,但由于日常事务比较多,在调研过程中沉不下去,有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现象,在抽丝剥茧、解剖麻雀方面做得不好。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一是偶尔存在打听案情现象。在工作中,能坚持办案纪律和规矩,在重大案件、重要案件以及敏感性案件中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但在个别案件上,别人托请打听一些小道消息,自己掂量后认为案情不严重、属于一般性违纪行为,便主动与办案人员以商讨案件为由打听了一些小消息。比如,在XX贪污公款案中,受XX亲戚托请,主动与办案的同事XX以探讨名义进行了讨论,向XX亲戚透露了一些消息。现在反思起来,虽然这个案件比较小,也没有造成影响,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应引以为戒。二是有违规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的现象。在工作中有时不安排规定办事,而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认为只要不影响案件的办理,自觉不自觉降低要求去落实。比如,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对证人等人员进行询问,询间副科级干部的,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但在办理XX案件时,自己没有按照规定,擅自降低“工作标准”,将询问副科级干部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一是廉政纪律坚持不严。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有打“擦边球”、“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和行为。比如,在出差过程中,有同学送一些价值不大的土特产,自己收入“囊中”,认为是“小事”;有时参加同学会,在灯红酒绿中透露一些不该透露的信息。二是存在纪律松驰现象。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存在放任思想,有时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没有时刻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不够严,律己不严,纪律松懈。比如,偶尔存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现象,在王某案件中,和办案人员说,在“弹性”范围内以最低要求来处分。通过反思,尽管以最低要求来处分不超越法律法规底线,但这种利用职权干预案件实属清廉失守、自我约束不严。

      二、原因剖析

      (一)理想信念有松驰。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还存在不坚定现象。有时认为自己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学习和掌握的东西不少,对理想信念不会有影响,以致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特别是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这次教育整顿后,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雷锋等同志先进事迹和纪检监察好干部李XX等纪委系统先进事迹,深感自己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上有差距。有时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锻炼,导致思想和行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折扣,理想信念的基石不够坚固,自我革命意志不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强。

      (二)自我要求有差距。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无论是在什么岗位,我都始终坚守党性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但工作中还存在自我要求不高的现象,有松懈情况,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做得不够好。对照姜XX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为官情怀,自己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收受礼品、透露小道消息、利用职权干预案件等行为,反思下来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比较低,没有做到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纪律要求和担当,离“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求还有差距。

      (三)政治站位不高。特别是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刻,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握不准,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认识不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还不能全面准确地抓住这次学习教育这个根本,在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上,还不能全面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由于学习不深不透,导致自己的站位不高,还不能站在党委、纪委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和监督执纪,有时以“自我”为标榜,凭主观臆断、打“擦边球”、降低标准,在“自我”范围内行事。在时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兵哥”,行为上、执纪上有点小问题,只要不伤大雅、不越过红线,也不会出问题。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监督执纪时,时不时就出现一些小问题,政治站位还不高。

      (四)宗旨意识淡薄。调研还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观念不强,走群众路线的意识有所淡化,主观上没有把党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要求与对基层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没有自觉从理论上把群众路线与实践联系起来、贯通起来,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有时强调纪检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具体事务多,工作中只要深入到部门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指导一下、督查一下就行了。这种主观意识的存在,滋生了懈怠思想,导致工作作风转变不彻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从思想深处反思,根子在于主观改造不够,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监督执纪是为谁执纪的问题。同时,由于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让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性,在落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上有偏差,没有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

      三、整改措施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特别是对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学习,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树立最鲜明的态度、以最有力的措施、用最果断的行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二是从严从实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闲时不乱摆谈阔论,树立共产党人无神论者形象,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工作生活中散布鬼神、信迷信者坚决予以抵制和纠正。三是辩证看待工作中的问题。看问题看主流、看政治方向,不拘于一般细枝末节,特别是要辩证看到社会生活中的贫富差距,看到党中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从严要求自己,主动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主动向组织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岗位职责,主动向单位提出合理意见,克服头脑“风爆”,坚决抵制和纠正“低级红”、“高级黑”。三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不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标对表中纪委关于监督执纪的目标任务,结合党风廉政监督室的职能任务,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不打折扣。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克服“好人主义”。把好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总开关”,以人民为重,以事业为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在遇到矛盾和困难时勇于担当作为。二是敢于较真碰硬。在工作中或办案过程中,对说情打招呼者,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当黑脸包公;对有不良行为的同志,敢于扯袖咬耳,提醒打招呼,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与一些老板“有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现象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防止他们越陷越深,充分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三是杜绝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处理;坚决纠正工作中重处罚、轻教育,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二是按照县委关于转作风、树新风要求,全面自查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科室内部管理,每年对室内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可行措施加以防范。按照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主动领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扬认真细致精神进行调研,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谨慎用好手中权力。不以案谋私、不打听案情、不串通包庇、不跑风漏气,不干预、插手组织人事工作。在执纪办案过程中不该间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受别人之请透露消息。二是认真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严格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办事,在问询过程中,坚持询间正科级干部、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间副科级干部、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间一般干部或其他人员、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的要求,依纪依法采取谈话、讯问、询间、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从严执行廉政纪律。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坚决不打“擦边球”、杜绝“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从严要求自己,不收土特产和礼品礼金,不在同学会中乱发有关工作中的信息,不向私营企业及其他人员借用大额资金、车辆和房产。二是上紧纪律“发条”。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过程中,不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不谋私贪腐等。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篇2

     

      按照机关教育整顿部署要求,下面,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及生活实际作如下检视剖析:

      一、学习教育的收获

      按照机关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我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的根本任务,把铸就政治忠诚作为首要目标,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紧扣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努力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上下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等,不断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淬炼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功底色,不断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检视存在的问题

      在检视整治阶段,我聚焦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六个是否”主动说清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认真自查,反躬自省,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现将检视问题报告如下:

      1.在信仰缺失方面:作为一名老党员,始终把信仰信念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还存在差距。信仰高度依赖理论,没有理论就没有信仰。我虽然能够积极主动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但没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内监督专责力量的政治定位,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常委,在理论学习上还存在“急学先用”,甚至“现学现用”的现象,不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本领,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有所松懈和滑坡。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强。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审视问题应该立足政治视角,但作为纪委书记,在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时,往往容易陷入本本主义,不能从思想等理想信念的事业“解剖麻雀”,导致案件警示教育功能未能有效显现。

      2.在政治动摇方面:政治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政治上的失守是最危险的失守。作为纪委书记,能够坚定政治立场,做到党中央有部署、省市委有要求、市纪委监委有态度、本人有行动,但通过仔细对照检查,发现自己大局观念还不强,政治站位还不高,在参与市委集体决策时,往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注多、发表意见建议多,但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和事项,投入精力研究谋划不够,发表意见建议相对较少。

      3.在放弃原则方面:坚持原则是共产党人的重要品格,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原则,高扬纪律和法律戒尺,敢于旗帜鲜明,勇于动真碰硬,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到位。作为纪委书记,觉得开展工作必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行,而纪委监委的工作主要是发现问题、处置线索,存在向县委汇报工作就是揭短亮丑过程的错误认识,会影响班子团结,导致在协助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靠前和攻坚意识不强,在开展同级监督时担纲承梁有畏难情绪。

      4.在作风不正方面: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作为纪委书记能够秉持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基础上,以最认真的态度将全市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在谋划部署工作还不实,有时急于求成,习惯于迅速行动、及时开会安排布置,不能沉下心来、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导致谋划工作停留在宏观层面,不能有针对性落地落实;在推动工作时,有头重脚轻的现象,往往在前期下力气大、用劲足,后期跟踪问效存在盲区和漏洞,导致一些工作高起点开局,严要求推进,低实效呈现。分析原因主要是自己工作标准和自我要求有所降低,缺乏创新精神。

      5.在滥用权力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一直以来能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虽然能紧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实施全过程,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但对优化政治生态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惩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力度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通过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硕鼠”“蝇贪”依然为数不少。

      6.在清廉失守方面: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是融入中国共产党人血脉的不变底色,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代代相传的红色基因。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能够严格落实“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平时讲的多、要求的多,但自己对小事小节关注不够,自我要求不严、落实不力,在思想上往往认为不是什么大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导致不能时刻做到自警自省。如,在审批机关报销的餐费等,存在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有时为礼尚往来,会刻意安排一些超标准规格,从这些细小之处说明,本人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强,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原因分析

      深刻剖析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实度不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了真信,但还没有完全做到真懂真用。由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解把握不全面、不准确,在纪检监察业务上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倾向,在办案上更多注重纪法效果,没有很好地统筹兼顾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二是责任担当强度不够。担当绝不只是干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勇于想办法去承担可能存在风险、别人不敢做、不想做但应该做的事情。在**虽啃下了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但有时也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满足于把本职工作干好,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措施不够得力。面对积重难返的一些顽瘴痼疾,有时也有求稳怕乱的心理,希望等到各方面时机和条件都成熟了再去触碰和解决,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愿动真碰硬去深挖根治,在实干中磨砺担当还不够。三是为民服务深度不够。党员干部就是人民公仆,就是群众的“服务员”,为群众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然而我在实际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有所淡化,与民同心、与民共情有所弱化,执纪执法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检视整改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对照,通过多种方式,仔细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找准问题、找全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整严改,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所有问题照单全收,所有问题见底清仓。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篇3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是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求,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六个方面”个人检视剖析材料。

      根据委机关党委要求,自己积极参加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并在学习教育环节参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等活动,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等相关文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聆听领导廉政教育报告等,自己心灵深处受到很大启发,接受了一次全面的、深刻的教育,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在检视整治环节,我重点围绕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方向措施。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一是信仰缺失。一直以来,自认为对共产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的,但随着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和身边各种腐败现象的影响,有时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产生过怀疑,认为共产主义比较久远,不是我们这一代人能看得到的,只要干好当下的事就行了,信仰不信仰无关紧要;有时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失,加上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多是运用政策法规,与马克思主义关联不大。二是自我要求不严。有混同于一般群众的现象,大家在一起摆谈阔论的时候,对一些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迷信的言论视而不见、不加以抵制,有时甚至参与附和。……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一直以来,自己忠诚于“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通过反思,还存在不足。一是执行纪律还有疏忽的地方。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遵守和执行也是坚决的,但对照党章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发现自己还有疏忽的地方。比如,在去年年初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虽然对报告事项在事前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实,但个别事项由于时间较长,没有回忆起来和核实梳理到位,因此在登记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漏报上世纪九十年代持有XX股份问题。二是贯彻上级指示有偏差。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过程中,有时头脑“发爆”、想当然,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比如,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但有时在为领导决策服务时,提出要搞“手抄党章”“背诵法规”这种不切实际的意见,被领导批评纠正。三是有时存在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现象。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是坚定的,是坚决支持的,但有时在与同志们讨论话题时,不经意间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进行妄议。比如,党中央判断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自己有时认为现在每天网上报道的落马贪官这么多,这个判断是不是过早。实际上这种想法只是“断章取义”,没有领会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问题上的判断是:“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有时存在奉行“好人主义”现象。在单位里,有时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遇到矛盾线着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比如,X年X月在参与办理XX案件中,涉案人员的案情比较轻,按照相关纪律法规,理应受到XX处分,但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大家心里都知道涉案人员背景不一般,又是身边的熟人,自己就首先提出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这种思想和做法就是不敢坚持原则的表现。二是有时不敢动真碰硬。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不良现象不敢主动上前提醒打招呼,有听之任之的现象。比如单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经常与一些老板“勾肩搭背”、吃吃喝喝,但自己只是报着是猜测、没有真凭实据的心理,也就没有去扯袖子、提醒打招呼。三是有时存在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现象。在从事纪检监察过程中,有时不以事实不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根据不同对象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执法不公的现象。比如,去年在处理两起同样性质的酒驾案件过程中,因一起案件的涉案人员是同事的亲戚,事前打过招呼,所以在处理结果上要轻一些。尽管处理结果都在“弹性”范围内,但作为一名执纪人员,自感有失公平。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一是偶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长期性认识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时把规定精神抛在脑后忘掉,不自觉就出现了违反规定精神的行为。比如,有时认为只要不失大体、不影响大局,就应邀请参加了一些吃请,认为只要不是影响办案执纪的,吃一吃、喝一喝,不会伤大雅,不影响工作。二是存在形式主义。作为党风政内监督室负责人,平时理应加强对室内人员进行严格教育管理,但有时认为工作忙,就疏于管理,一些工作形成摆设、搞形式。比如,每年要对科室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自己安排下面的人去做,对上报的风险点不加以研究和分析就签字认可。三是存在官僚主义。虽一直在努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所想所盼,解决实际问题,但由于日常事务比较多,在调研过程中沉不下去,有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现象,在抽丝剥茧、解剖麻雀方面做得不好。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一是偶尔存在打听案情现象。在工作中,能坚持办案纪律和规矩,在重大案件、重要案件以及敏感性案件中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但在个别案件上,别人托请打听一些小道消息,自己掂量后认为案情不严重、属于一般性违纪行为,便主动与办案人员以商讨案件为由打听了一些小消息。比如,在XX贪污公款案中,受XX亲戚托请,主动与办案的同事XX以探讨名义进行了讨论,向XX亲戚透露了一些消息。现在反思起来,虽然这个案件比较小,也没有造成影响,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应引以为戒。二是有违规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的现象。在工作中有时不安排规定办事,而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认为只要不影响案件的办理,自觉不自觉降低要求去落实。比如,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对证人等人员进行询问,询问副科级干部的,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但在办理XX案件时,自己没有按照规定,擅自降低“工作标准”,将询问副科级干部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一是廉政纪律坚持不严。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有打“擦边球”、“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和行为。比如,在出差过程中,有同学送一些价值不大的土特产,自己收入“囊中”,认为是“小事”;有时参加同学会,在灯红酒绿中透露一些不该透露的信息。二是存在纪律松驰现象。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存在放任思想,有时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没有时刻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不够严,律己不严,纪律松懈。比如,偶尔存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现象,在王某案件中,和办案人员说,在“弹性”范围内以最低要求来处分。通过反思,尽管以最低要求来处分不超越法律法规底线,但这种利用职权干预案件实属清廉失守、自我约束不严。

      二、原因剖析

      (一)理想信念有松驰。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还存在不坚定现象。有时认为自己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学习和掌握的东西不少,对理想信念不会有影响,以致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特别是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这次教育整顿后,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雷锋等同志先进事迹和纪检监察好干部李XX等纪委系统先进事迹,深感自己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上有差距。有时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锻炼,导致思想和行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折扣,理想信念的基石不够坚固,自我革命意志不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强。

      (二)自我要求有差距。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无论是在什么岗位,我都始终坚守党性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但工作中还存在自我要求不高的现象,有松懈情况,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做得不够好。对照姜XX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为官情怀,自己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收受礼品、透露小道消息、利用职权干预案件等行为,反思下来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比较低,没有做到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纪律要求和担当,离“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求还有差距。

      (三)政治站位不高。特别是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刻,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握不准,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认识不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还不能全面准确地抓住这次学习教育这个根本,在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上,还不能全面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由于学习不深不透,导致自己的站位不高,还不能站在党委、纪委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和监督执纪,有时以“自我”为标榜,凭主观臆断、打“擦边球”、降低标准,在“自我”范围内行事。在时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兵哥”,行为上、执纪上有点小问题,只要不伤大雅、不越过红线,也不会出问题。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监督执纪时,时不时就出现一些小问题,政治站位还不高。

      (四)宗旨意识淡薄。调研还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观念不强,走群众路线的意识有所淡化,主观上没有把党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要求与对基层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没有自觉从理论上把群众路线与实践联系起来、贯通起来,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有时强调纪检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具体事务多,工作中只要深入到部门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指导一下、督查一下就行了。这种主观意识的存在,滋生了懈怠思想,导致工作作风转变不彻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从思想深处反思,根子在于主观改造不够,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监督执纪是为谁执纪的问题。同时,由于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让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性,在落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上有偏差,没有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

      三、整改措施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特别是对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学习,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树立最鲜明的态度、以最有力的措施、用最果断的行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二是从严从实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闲时不乱摆谈阔论,树立共产党人无神论者形象,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工作生活中散布鬼神、信迷信者坚决予以抵制和纠正。三是辩证看待工作中的问题。看问题看主流、看政治方向,不拘于一般细枝末节,特别是要辩证看到社会生活中的贫富差距,看到党中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从严要求自己,主动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主动向组织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岗位职责,主动向单位提出合理意见,克服头脑“风爆”,坚决抵制和纠正“低级红”、“高级黑”。三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不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标对表中纪委关于监督执纪的目标任务,结合党风廉政监督室的职能任务,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不打折扣。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克服“好人主义”。把好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总开关”,以人民为重,以事业为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在遇到矛盾和困难时勇于担当作为。二是敢于较真碰硬。在工作中或办案过程中,对说情打招呼者,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当黑脸包公;对有不良行为的同志,敢于扯袖咬耳,提醒打招呼,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与一些老板“有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现象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防止他们越陷越深,充分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三是杜绝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处理;坚决纠正工作中重处罚、轻教育,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二是按照县委关于转作风、树新风要求,全面自查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科室内部管理,每年对室内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可行措施加以防范。按照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主动领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扬认真细致精神进行调研,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谨慎用好手中权力。不以案谋私、不打听案情、不串通包庇、不跑风漏气,不干预、插手组织人事工作。在执纪办案过程中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受别人之请透露消息。二是认真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严格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办事,在问询过程中,坚持询问正科级干部、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问副科级干部、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问一般干部或其他人员、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的要求,依纪依法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从严执行廉政纪律。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坚决不打“擦边球”、杜绝“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从严要求自己,不收土特产和礼品礼金,不在同学会中乱发有关工作中的信息,不向私营企业及其他人员借用大额资金、车辆和房产。二是上紧纪律“发条”。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过程中,不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不谋私贪腐等。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篇4

     

      按照机关教育整顿部署要求,下面,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及生活实际作如下检视剖析:

      一、学习教育的收获

      按照机关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我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的根本任务,把铸就政治忠诚作为首要目标,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紧扣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努力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上下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等,不断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淬炼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功底色,不断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检视存在的问题

      在检视整治阶段,我聚焦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六个是否”主动说清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认真自查,反躬自省,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现将检视问题报告如下:

      1.在信仰缺失方面:作为一名老党员,始终把信仰信念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还存在差距。信仰高度依赖理论,没有理论就没有信仰。我虽然能够积极主动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但没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内监督专责力量的政治定位,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常委,在理论学习上还存在“急学先用”,甚至“现学现用”的现象,不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本领,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有所松懈和滑坡。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强。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审视问题应该立足政治视角,但作为纪委书记,在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时,往往容易陷入本本主义,不能从思想等理想信念的事业“解剖麻雀”,导致案件警示教育功能未能有效显现。

      2.在政治动摇方面:政治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政治上的失守是最危险的失守。作为纪委书记,能够坚定政治立场,做到党中央有部署、省市委有要求、市纪委监委有态度、本人有行动,但通过仔细对照检查,发现自己大局观念还不强,政治站位还不高,在参与市委集体决策时,往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注多、发表意见建议多,但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和事项,投入精力研究谋划不够,发表意见建议相对较少。

      3.在放弃原则方面:坚持原则是共产党人的重要品格,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原则,高扬纪律和法律戒尺,敢于旗帜鲜明,勇于动真碰硬,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到位。作为纪委书记,觉得开展工作必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行,而纪委监委的工作主要是发现问题、处置线索,存在向县委汇报工作就是揭短亮丑过程的错误认识,会影响班子团结,导致在协助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靠前和攻坚意识不强,在开展同级监督时担纲承梁有畏难情绪。

      4.在作风不正方面: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作为纪委书记能够秉持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基础上,以最认真的态度将全市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在谋划部署工作还不实,有时急于求成,习惯于迅速行动、及时开会安排布置,不能沉下心来、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导致谋划工作停留在宏观层面,不能有针对性落地落实;在推动工作时,有头重脚轻的现象,往往在前期下力气大、用劲足,后期跟踪问效存在盲区和漏洞,导致一些工作高起点开局,严要求推进,低实效呈现。分析原因主要是自己工作标准和自我要求有所降低,缺乏创新精神。

      5.在滥用权力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一直以来能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虽然能紧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实施全过程,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但对优化政治生态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惩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力度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通过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硕鼠”“蝇贪”依然为数不少。

      6.在清廉失守方面: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是融入中国共产党人血脉的不变底色,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代代相传的红色基因。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能够严格落实“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平时讲的多、要求的多,但自己对小事小节关注不够,自我要求不严、落实不力,在思想上往往认为不是什么大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导致不能时刻做到自警自省。如,在审批机关报销的餐费等,存在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有时为礼尚往来,会刻意安排一些超标准规格,从这些细小之处说明,本人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强,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原因分析

      深刻剖析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实度不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了真信,但还没有完全做到真懂真用。由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解把握不全面、不准确,在纪检监察业务上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倾向,在办案上更多注重纪法效果,没有很好地统筹兼顾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二是责任担当强度不够。担当绝不只是干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勇于想办法去承担可能存在风险、别人不敢做、不想做但应该做的事情。在**虽啃下了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但有时也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满足于把本职工作干好,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措施不够得力。面对积重难返的一些顽瘴痼疾,有时也有求稳怕乱的心理,希望等到各方面时机和条件都成熟了再去触碰和解决,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愿动真碰硬去深挖根治,在实干中磨砺担当还不够。三是为民服务深度不够。党员干部就是人民公仆,就是群众的“服务员”,为群众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然而我在实际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有所淡化,与民同心、与民共情有所弱化,执纪执法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检视整改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对照,通过多种方式,仔细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找准问题、找全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整严改,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所有问题照单全收,所有问题见底清仓。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篇5

     

      按照机关教育整顿部署要求,下面,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及生活实际作如下检视剖析:

      一、学习教育的收获

      按照机关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我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的根本任务,把铸就政治忠诚作为首要目标,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紧扣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努力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上下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等,不断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淬炼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功底色,不断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检视存在的问题

      在检视整治阶段,我聚焦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六个是否”主动说清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认真自查,反躬自省,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现将检视问题报告如下:

      1.在信仰缺失方面:作为一名老党员,始终把信仰信念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还存在差距。信仰高度依赖理论,没有理论就没有信仰。我虽然能够积极主动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但没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内监督专责力量的政治定位,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常委,在理论学习上还存在“急学先用”,甚至“现学现用”的现象,不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本领,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有所松懈和滑坡。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强。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审视问题应该立足政治视角,但作为纪委书记,在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时,往往容易陷入本本主义,不能从思想等理想信念的事业“解剖麻雀”,导致案件警示教育功能未能有效显现。

      2.在政治动摇方面:政治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政治上的失守是最危险的失守。作为纪委书记,能够坚定政治立场,做到党中央有部署、省市委有要求、市纪委监委有态度、本人有行动,但通过仔细对照检查,发现自己大局观念还不强,政治站位还不高,在参与市委集体决策时,往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注多、发表意见建议多,但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和事项,投入精力研究谋划不够,发表意见建议相对较少。

      3.在放弃原则方面:坚持原则是共产党人的重要品格,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原则,高扬纪律和法律戒尺,敢于旗帜鲜明,勇于动真碰硬,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到位。作为纪委书记,觉得开展工作必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行,而纪委监委的工作主要是发现问题、处置线索,存在向县委汇报工作就是揭短亮丑过程的错误认识,会影响班子团结,导致在协助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靠前和攻坚意识不强,在开展同级监督时担纲承梁有畏难情绪。

      4.在作风不正方面: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作为纪委书记能够秉持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基础上,以最认真的态度将全市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在谋划部署工作还不实,有时急于求成,习惯于迅速行动、及时开会安排布置,不能沉下心来、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导致谋划工作停留在宏观层面,不能有针对性落地落实;在推动工作时,有头重脚轻的现象,往往在前期下力气大、用劲足,后期跟踪问效存在盲区和漏洞,导致一些工作高起点开局,严要求推进,低实效呈现。分析原因主要是自己工作标准和自我要求有所降低,缺乏创新精神。

      5.在滥用权力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一直以来能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虽然能紧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实施全过程,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但对优化政治生态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惩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力度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通过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硕鼠”“蝇贪”依然为数不少。

      6.在清廉失守方面: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是融入中国共产党人血脉的不变底色,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代代相传的红色基因。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能够严格落实“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平时讲的多、要求的多,但自己对小事小节关注不够,自我要求不严、落实不力,在思想上往往认为不是什么大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导致不能时刻做到自警自省。如,在审批机关报销的餐费等,存在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有时为礼尚往来,会刻意安排一些超标准规格,从这些细小之处说明,本人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强,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原因分析

      深刻剖析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实度不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了真信,但还没有完全做到真懂真用。由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解把握不全面、不准确,在纪检监察业务上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倾向,在办案上更多注重纪法效果,没有很好地统筹兼顾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二是责任担当强度不够。担当绝不只是干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勇于想办法去承担可能存在风险、别人不敢做、不想做但应该做的事情。在**虽啃下了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但有时也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满足于把本职工作干好,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措施不够得力。面对积重难返的一些顽瘴痼疾,有时也有求稳怕乱的心理,希望等到各方面时机和条件都成熟了再去触碰和解决,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愿动真碰硬去深挖根治,在实干中磨砺担当还不够。三是为民服务深度不够。党员干部就是人民公仆,就是群众的“服务员”,为群众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然而我在实际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有所淡化,与民同心、与民共情有所弱化,执纪执法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检视整改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对照,通过多种方式,仔细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找准问题、找全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整严改,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所有问题照单全收,所有问题见底清仓。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篇6

      教育整顿启动以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抓紧抓实,切实把组内干部及被监督单位纪检干部教育整顿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筹好、组织好、开展好。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

      根据**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安排,现对照六个方面进行检视剖析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开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从“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到“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再到“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此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言之谆谆、嘱之殷殷。这次开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和关心厚爱。近期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学习有关讲话、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时间安排等有了新的认识,我将珍惜这次自我提升、自我锻造机会,从严要求自己,做到“铸忠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检视,严格要求一言一行;强本领,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努力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实绩迎接教育整顿的检验。

      二、对照“六个方面”自查自纠出的问题

      (一)对照是否信仰缺失方面。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缺少挤劲、钻劲,运用新理论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不够有力,转化对接上还存在差距。二是对“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理解认识还不够深刻全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文化体系的学习和认识仅停留在抽象性、概念性的层面上,对背景、内涵、具体内容、发展意义、优势方面的学习和研究不够深入。三是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红色基因上还有差距,特别是在传承红色基因、发扬红色传统、贯彻红色精神上勇担重任敢吃苦、能吃苦、吃得苦的甘于奉献不计较得失,迎难而上,硬骨头的精神有所弱化。

      (二)对照是否政治动摇方面。一是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还不到位,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地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新的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站位不高,眼光不宽,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就自我感觉满足,没有站在全局的角度上看待问题,与上级和其他部门、其他科室业务沟通少、联系少、配合少,与整体联动、团结协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警惕性有所弱化,不善于发现问题,不善于从政治上分析情况,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三)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没有把思想政治历练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感受不深、要求不严,以致宗旨观念有所淡化,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党员模范的带头作用不够,自己的思想行动与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缺乏斗争精神,在个别工作中害怕担风险,畏惧挑战,缺乏坚韧不拔的意志,缺少攻坚克难的锐气,不愿碰硬,怕担责任,怕担风险。工作繁重、压力大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任务,只讲速度和效率,一定程度忽略了质量和标准,降低了工作标准和要求。三是面对社会和网络上的一些负面行为或者言论,把自己当作“吃瓜群众”,认为只要是自己不转发、不附和,不随波逐流就可以了,没有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角度,及时批判、揭露和驳斥,没能完全做到“在党护党”。

      (四)对照是否作风不正方面。一是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内容单一,综合学习不够,特别是在时间上难以长期保证。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二是担当精神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有时会等待领导的指示,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特别是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三是自我要求不严格,工作标准不高,大都是被工作推着走,有的工作大而化之,认为时间紧任务重,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没有做到精益求精。

      (五)对照是否滥用权力方面。一是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强,对现阶段优化政治生态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政治敏锐性还不强。二是主观意识过重,尤其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不到位,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向专家学习、向经验学习做得不到位。三是制度执行不力,日常工作中,对执行相关制度和政治纪律标准不高,工作、事务处理中,有时遇到矛盾、分歧总想怎么绕道走,害怕得罪人,一味追求一团和气。

      (六)对照是否清廉失守方面。一是对廉洁自律认识不足。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职位不高、没什么权力,廉洁自律无关紧要,从而无视了思想教育,没有从思想源头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二是有时候错误认为只要自己不违规违纪就是遵守党规党纪,没有真正理解党规党纪的“底线”思维,在平常的工作中不能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没有从以身作则和岗位职责这个“轨道”上考虑问题,错误地认为自己不会触碰这些规矩。三是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廉洁要求学习得不深入、不经常,对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认识还不深刻。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做到学之求深、信之求诚、用之求效,打牢理论功底,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做到“精通本职、掌握相关、了解全面”,努力培养全局眼光、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力争成为一名真正的行家里手、专业干部。

      (二)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党性修养。以党章为指导,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坚定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偏向,不断提高党性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培养积极向上的共产主义道德觉悟,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令人敬佩、敬畏、敬重的行事风格。增强忧患意识,以锲而不舍的决心、驰而不息的劲头紧抓严抓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各项“禁令”,自觉抵制“四风”。

      (四)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迎难而上,增强工作的实效性。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创造性的工作,大胆地投身到工作实践中去,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担当负责、攻坚克难,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强化遵规守纪。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守住各条防线。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时刻树牢纪律高压线、警戒线,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在工作生活中不触线,不越线,把纪律观念内化为行为,变被动要求,为主动遵守,将纪律要求贯彻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做到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剖析材料篇7

      在检视整治阶段,我聚焦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六个是否”主动说清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认真自查,反躬自省,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现将检视问题报告如下: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六个方面”个人检视剖析材料

      根据委机关党委要求,自己积极参加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并在学习教育环节参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等活动,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等相关文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聆听领导廉政教育报告等,自己心灵深处受到很大启发,接受了一次全面的、深刻的教育,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在检视整治环节,我重点围绕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方向措施。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一是信仰缺失。一直以来,自认为对共产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的,但随着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和身边各种腐败现象的影响,有时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产生过怀疑,认为共产主义比较久远,不是我们这一代人能看得到的,只要干好当下的事就行了,信仰不信仰无关紧要;有时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失,加上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多是运用政策法规,与马克思主义关联不大。二是自我要求不严。有混同于一般群众的现象,大家在一起摆谈阔论的时候,对一些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迷信的言论视而不见、不加以抵制,有时甚至参与附和。三是不能正确看待新时代中出现的问题。对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坚定和坚信的,但有时深入实际看到个别地方、个别群众还比较贫穷,认为我们国家在全面小康建设中的质量和成色不足,有水份,特别是一些XX媒体报道我国全面小康建设成果中的不足时,对党委政府宣布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持怀疑态度。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一直以来,自己忠诚于“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通过反思,还存在不足。一是执行纪律还有疏忽的地方。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遵守和执行也是坚决的,但对照党章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发现自己还有疏忽的地方。比如,在去年年初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虽然对报告事项在事前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实,但个别事项由于时间较长,没有回忆起来和核实梳理到位,因此在登记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漏报上世纪九十年代持有XX股份问题。二是贯彻上级指示有偏差。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过程中,有时头脑“发爆”、想当然,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比如,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但有时在为领导决策服务时,提出要搞“手抄党章”“背诵法规”这种不切实际的意见,被领导批评纠正。三是有时存在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现象。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是坚定的,是坚决支持的,但有时在与同志们讨论话题时,不经意间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进行妄议。比如,党中央判断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自己有时认为现在每天网上报道的落马贪官这么多,这个判断是不是过早。实际上这种想法只是“断章取义”,没有领会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问题上的判断是:“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有时存在奉行“好人主义”现象。在单位里,有时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遇到矛盾线着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比如,X年X月在参与办理XX案件中,涉案人员的案情比较轻,按照相关纪律法规,理应受到XX处分,但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大家心里都知道涉案人员背景不一般,又是身边的熟人,自己就首先提出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这种思想和做法就是不敢坚持原则的表现。二是有时不敢动真碰硬。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不良现象不敢主动上前提醒打招呼,有听之任之的现象。比如单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经常与一些老板“勾肩搭背”、吃吃喝喝,但自己只是报着是猜测、没有真凭实据的心理,也就没有去扯袖子、提醒打招呼。三是有时存在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现象。在从事纪检监察过程中,有时不以事实不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根据不同对象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执法不公的现象。比如,去年在处理两起同样性质的酒驾案件过程中,因一起案件的涉案人员是同事的亲戚,事前打过招呼,所以在处理结果上要轻一些。尽管处理结果都在“弹性”范围内,但作为一名执纪人员,自感有失公平。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一是偶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长期性认识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时把规定精神抛在脑后忘掉,不自觉就出现了违反规定精神的行为。比如,有时认为只要不失大体、不影响大局,就应邀请参加了一些吃请,认为只要不是影响办案执纪的,吃一吃、喝一喝,不会伤大雅,不影响工作。二是存在形式主义。作为党风政内监督室负责人,平时理应加强对室内人员进行严格教育管理,但有时认为工作忙,就疏于管理,一些工作形成摆设、搞形式。比如,每年要对科室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自己安排下面的人去做,对上报的风险点不加以研究和分析就签字认可。三是存在官僚主义。虽一直在努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所想所盼,解决实际问题,但由于日常事务比较多,在调研过程中沉不下去,有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现象,在抽丝剥茧、解剖麻雀方面做得不好。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一是偶尔存在打听案情现象。在工作中,能坚持办案纪律和规矩,在重大案件、重要案件以及敏感性案件中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但在个别案件上,别人托请打听一些小道消息,自己掂量后认为案情不严重、属于一般性违纪行为,便主动与办案人员以商讨案件为由打听了一些小消息。比如,在XX贪污公款案中,受XX亲戚托请,主动与办案的同事XX以探讨名义进行了讨论,向XX亲戚透露了一些消息。现在反思起来,虽然这个案件比较小,也没有造成影响,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应引以为戒。二是有违规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的现象。在工作中有时不安排规定办事,而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认为只要不影响案件的办理,自觉不自觉降低要求去落实。比如,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对证人等人员进行询问,询问副科级干部的,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但在办理XX案件时,自己没有按照规定,擅自降低“工作标准”,将询问副科级干部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一是廉政纪律坚持不严。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有打“擦边球”、“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和行为。比如,在出差过程中,有同学送一些价值不大的土特产,自己收入“囊中”,认为是“小事”;有时参加同学会,在灯红酒绿中透露一些不该透露的信息。二是存在纪律松驰现象。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存在放任思想,有时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没有时刻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不够严,律己不严,纪律松懈。比如,偶尔存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现象,在王某案件中,和办案人员说,在“弹性”范围内以最低要求来处分。通过反思,尽管以最低要求来处分不超越法律法规底线,但这种利用职权干预案件实属清廉失守、自我约束不严。

      二、原因剖析

      (一)理想信念有松驰。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还存在不坚定现象。有时认为自己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学习和掌握的东西不少,对理想信念不会有影响,以致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特别是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这次教育整顿后,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雷锋等同志先进事迹和纪检监察好干部李XX等纪委系统先进事迹,深感自己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上有差距。有时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锻炼,导致思想和行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折扣,理想信念的基石不够坚固,自我革命意志不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强。

      (二)自我要求有差距。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无论是在什么岗位,我都始终坚守党性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但工作中还存在自我要求不高的现象,有松懈情况,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做得不够好。对照姜XX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为官情怀,自己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收受礼品、透露小道消息、利用职权干预案件等行为,反思下来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比较低,没有做到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纪律要求和担当,离“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求还有差距。

      (三)政治站位不高。特别是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刻,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握不准,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认识不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还不能全面准确地抓住这次学习教育这个根本,在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上,还不能全面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由于学习不深不透,导致自己的站位不高,还不能站在党委、纪委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和监督执纪,有时以“自我”为标榜,凭主观臆断、打“擦边球”、降低标准,在“自我”范围内行事。在时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兵哥”,行为上、执纪上有点小问题,只要不伤大雅、不越过红线,也不会出问题。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监督执纪时,时不时就出现一些小问题,政治站位还不高。

      (四)宗旨意识淡薄。调研还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观念不强,走群众路线的意识有所淡化,主观上没有把党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要求与对基层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没有自觉从理论上把群众路线与实践联系起来、贯通起来,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有时强调纪检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具体事务多,工作中只要深入到部门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指导一下、督查一下就行了。这种主观意识的存在,滋生了懈怠思想,导致工作作风转变不彻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从思想深处反思,根子在于主观改造不够,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监督执纪是为谁执纪的问题。同时,由于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让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性,在落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上有偏差,没有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

      三、整改措施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特别是对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学习,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树立最鲜明的态度、以最有力的措施、用最果断的行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二是从严从实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闲时不乱摆谈阔论,树立共产党人无神论者形象,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工作生活中散布鬼神、信迷信者坚决予以抵制和纠正。三是辩证看待工作中的问题。看问题看主流、看政治方向,不拘于一般细枝末节,特别是要辩证看到社会生活中的贫富差距,看到党中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从严要求自己,主动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主动向组织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岗位职责,主动向单位提出合理意见,克服头脑“风爆”,坚决抵制和纠正“低级红”、“高级黑”。三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不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标对表中纪委关于监督执纪的目标任务,结合党风廉政监督室的职能任务,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不打折扣。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克服“好人主义”。把好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总开关”,以人民为重,以事业为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在遇到矛盾和困难时勇于担当作为。二是敢于较真碰硬。在工作中或办案过程中,对说情打招呼者,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当黑脸包公;对有不良行为的同志,敢于扯袖咬耳,提醒打招呼,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与一些老板“有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现象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防止他们越陷越深,充分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三是杜绝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处理;坚决纠正工作中重处罚、轻教育,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二是按照县委关于转作风、树新风要求,全面自查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科室内部管理,每年对室内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可行措施加以防范。按照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主动领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扬认真细致精神进行调研,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谨慎用好手中权力。不以案谋私、不打听案情、不串通包庇、不跑风漏气,不干预、插手组织人事工作。在执纪办案过程中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受别人之请透露消息。二是认真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严格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办事,在问询过程中,坚持询问正科级干部、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问副科级干部、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问一般干部或其他人员、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的要求,依纪依法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六)在清廉失守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从严执行廉政纪律。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坚决不打“擦边球”、杜绝“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从严要求自己,不收土特产和礼品礼金,不在同学会中乱发有关工作中的信息,不向私营企业及其他人员借用大额资金、车辆和房产。二是上紧纪律“发条”。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过程中,不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不谋私贪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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